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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沈月的財產(chǎn)分割案,很快就開庭了。
陸澤作為沈月的代理律師,出現(xiàn)在了被告席上。
他看起來有些憔悴,但眼神依舊充滿了挑釁。
而他對面的原告席上,只坐著我一個人。
我沒有請任何律師,我就是我自己最好的辯護人。
沈月坐在旁聽席,戴著墨鏡和口罩,把自己遮得嚴嚴實實。
庭審開始,陸澤率先發(fā)難。
他提交了一份長長的財產(chǎn)清單,包括我名下的房產(chǎn)、車輛、股票和存款。
“法官大人,我的當事人沈月小姐,與顧遠先生訂婚三年?!?/p>
“在此期間,顧遠先生的所有收入,都應視為雙方的共同財產(chǎn)?!?/p>
“我們要求,對清單上的所有財產(chǎn)進行對半分割?!?/p>
他的邏輯很簡單,也很無恥。
就是想利用輿論和法律的模糊地帶,強行分走我一半的身家。
法官看向我。
“原告,你對被告方的訴求,有什么異議?”
我站起身,平靜地看著陸澤。
“我當然有異議?!?/p>
“首先,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(guī)定,訂婚期間的財產(chǎn)屬于共同財產(chǎn)?!?/p>
“其次,陸澤律師提供的這份清單,大部分都是我與沈月小姐訂婚前,就已經(jīng)擁有的個人財產(chǎn)?!?/p>
我拿出一份早已準備好的資產(chǎn)證明,上面清楚地記錄了我每一筆財產(chǎn)的來源和時間。
“至于訂婚后的收入,”我頓了頓,目光掃向旁聽席的沈月,“我確實給沈月小姐買過一些禮物,價值不菲?!?/p>
“但那些都是基于婚約的贈與?!?/p>
“如今婚約已經(jīng)因沈月小姐的個人原因無法履行,我認為,我有權要求她返還所有贈與的財物。”
我的話一出,陸.澤的臉色瞬間變了。
他顯然沒想到,我不僅要阻止他們分我的財產(chǎn),還要反過來讓沈月“大出血”。
“反對!”陸澤立刻站起來,“贈與一旦完成,除非有法定可撤銷事由,否則不能隨意撤銷!”
我笑了。
“陸律師的法律基礎很扎實嘛?!?/p>
“那么請問,以欺詐手段讓對方陷入錯誤認知,從而做出的贈與,算不算可撤銷事由?”
我看向法官,聲音清晰而有力。
“我有證據(jù)證明,沈月小姐在與我交往期間,長期與陸澤律師保持不正當關系,對我進行情感欺詐。”
“其行為已經(jīng)嚴重違背了婚約的初衷,也對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?!?/p>
“因此,我不僅要求她返還所有財物,還要求她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,一百萬元!”
全場嘩然。
沈月再也坐不住了,她猛地站起身,指著我尖叫:
“顧遠,你血口噴人!”
陸澤的臉色也難看到了極點。
他知道,我敢在法庭上這么說,手里就一定握有真正的證據(jù)。
而這份證據(jù),足以將他和沈月徹底釘在恥辱柱上。
這就是我的第二個小反-轉(zhuǎn)。
我不僅要防守,我還要主動出擊。
我要讓他們明白,惹了我,是要付出代價的。